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加強我省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加快引領新型消費發展,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創建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2〕129號)要求和全國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創建工作座談會精神,省商務廳決定開展湖南省示范智慧商圈、示范智慧商店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創建目標
????自2023年起,面向我省所有商圈,及商圈內符合條件的商店,統籌推進全省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創建工作,帶動傳統商圈和商店數字化、智能化轉型與協同化發展,創建一批“湖南省示范智慧商圈”和“湖南省示范智慧商店”,為消費者提供便捷舒適、多元融合、精準高效、放心安全的消費環境,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領會。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是城市商業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創新流通、擴大內需的重要載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在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和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等工作中部署了相關任務。各市州商務部門要高度重視,將發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作為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滿足人民美好需要的重要途徑、提升城市商業水平的重要舉措,認真學習商務部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創建工作方案(附件1-4),特別是建設指南、評價指標等標準規范,認真領會文件精神、把握建設方向、掌握標準條件,更好指導和推動創建工作開展。
????(二)立足實際,有序推進。各市州要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基礎,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注重將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創建和城市商業體系建設、區域消費中心城市培育、步行街改造提升等工作有機融合,科學統籌謀劃,穩妥有序推動。各市州應根據自身基礎,科學制定本地示范智慧商圈、示范智慧商店創建計劃,做到穩步提升、逐步推進。請各市州商務部門作為本地區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的培育指導單位,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匯總填寫重點培育商圈、商店名單(附件4),于4月20日前報送至我廳流通業發展處。
????(三)注重培育,擇優報送。各市州商務部門要加強對本地重點培育商圈、商店的工作指導,組織其對照相關建設指南和評價指標,綜合考慮消費者、商戶、運營主體和政府部門需求,制定建設方案,明確重點工作任務,加快推進實施。智慧商圈建設要注重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利用地方政府資源整合優勢,強化多部門、跨區域協調,構建一體化的智慧商圈建設協調機制,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調動商圈內商業企業建設智慧商店的積極性,為智慧商圈建設提供保障。各市州對達到示范條件的商圈和商店,可指導其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擇優向省廳報送。原則上每批次推薦智慧商圈數量不超過3家,每個商圈內智慧商店數量不超過5家。
????(四)總結經驗,帶動提升。各地要及時總結示范創建工作中的經驗和做法,形成優質案例,適時推廣宣傳,促進商圈與商圈、商店與商店之間相互學習借鑒、啟發提升。要著眼商圈和商店智慧化建設涉及平臺建設、數據分析、智慧應用等多方面內容,和具有業務融合、管理融合、數據融合等特點的實際,注重在實踐中培育形成一批服務優質、支撐作用強的專業服務力量,更好發揮第三方優勢,助力傳統商圈、商店轉型發展。要通過多種渠道宣傳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發展成效,不斷擴大影響力,帶動更多商圈、商店創新發展。
????三、申報事項
????(一)申報對象
????全省符合條件的商圈、商圈內的商店。
????(二)創建條件
????1.申報湖南省示范智慧商圈、示范智慧商店的商圈和商店,應已納入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開展的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培育工作;
????2.各申報商圈、商店應符合《智慧商圈示范建設創建評價指標(試行)》(附件2)、《智慧商店示范創建評價指標(試行)》(附件3)相關要求,自評分達到80分以上;
????3.各申報商圈、商店按照“1+N”的模式(即一個商圈及商圈內多個商店),原則上每個商圈內智慧商店數量不超過5家,統一進行申報。
????(三)申報材料
????1.市州重點培育商圈、商店名單(附件4,Word版及蓋章PDF檔各1份,蓋章紙質版1份);
????2.《湖南省示范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申報書》(附件5);
????3.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所在市州商務主管部門推薦申報的文件(Word版及蓋章PDF檔各1份,蓋章紙質版1份);
????4.申報材料須同時報送紙質和電子版。請于4月28日前報送及郵寄至湖南省商務廳流通業發展處(聯系人:陳識君、王曉,電話:0731-82287079、15073313067,郵箱:2074771748@qq.com)。
????(四)申報程序
????1.自主申報。按照自愿申報創建的原則,符合申報條件的商圈運營主體(可為區、縣商務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商圈管委會、商業運營公司等)、商店經營主體統一向市州商務部門提出申請。由市州商務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創建條件的,市州商務部門出具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于2023年4月28日前正式行文向省商務廳推薦。
????2.組織評審。省商務廳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評審團,根據《智慧商圈示范建設創建評價指標(試行)》(附件2)、《智慧商店示范創建評價指標(試行)》(附件3)對各地推薦的商圈、商店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和現場評審。
????3.公示確認。根據專家評審團的評審意見,擇優擬定推薦名單,在省商務廳官網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商務廳確認為“湖南省示范智慧商圈”“湖南省示范智慧商店”,并擇優向商務部推薦報送全國示范智慧商圈、全國示范智慧商店。
(五)動態管理
????1.數據報送。各示范智慧商圈、示范智慧商店應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報送上一季度運營情況。由湖南省連鎖經營協會協助做好數據匯總分析。
2.約談整改。各示范智慧商圈、示范智慧商店如因經營問題被相關部門做出行政處罰,或引起社會不良影響,省、市商務主管部門可責令3個月內予以整改。
????3.取消示范資格。示范智慧商圈、示范智慧商店如發生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安全事故、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或其他嚴重違法行為,經約談后未有效整改,或發生其他不符合認定條件的,取消其示范資格。
????附件:1.智慧商圈建設指南(試行)
??????????2.智慧商圈示范創建評價指標(試行)
??????????3.智慧商店示范創建評價指標(試行)
??????????4.XX市(州)重點培育商圈、商店名單
??????????5.湖南省示范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申報書
????????????????????????????????????????????????????湖南省商務廳
???????????????????????????????????????????????????2023年3月20日
附件.doc